关于“爱从深圳出发”的有关规定
“爱从深圳出发”是红荔书画馆坚持多年的公益项目,凝聚了红荔人多年的心血和奉献精神的品牌,也是红荔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红荔基金会”)重点坚持的公益项目。深受受助单位欢迎,也获得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 为了维护好这来之不易的品牌形象,将项目进一步规范化,提升项目水平和社会影响,结合红荔基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爱从深圳出发”公益项目的分类
凡红荔基金会自行或捐赠单位指定开展的公益活动均属于
“爱从深圳出发”公益项目,依据红荔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扶贫济困;资助贫困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环境、农业、林业、牧业等方面的建设;资助、扶持贫困家庭。现将红荔基金会的公益项目“爱从深圳出发”分为:一、文化、教育帮扶;二、资助、扶持贫困家庭和群众;三、卫生医疗帮扶;四、环境、农业、林业、牧业帮扶;五、其他等五类。
- 项目前期工作
(一)由捐赠企业主办的公益项目,可以自选捐助地点和单位及捐赠项目;可以冠名,作产品广告宣传;可在捐赠物资上打印企业标识;可自行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参加;
(二)由红荔基金会主办的公益项目的确定
1、平时,要注意捐助信息的收集工作。
2、较大项目要进行调研与论证,以确保选择合理,捐所当捐,雪中送炭,把善款用到刀刃上。
3、原则是宁肯小而实,不要大而空。
4、项目确定后,要制定捐赠方案报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捐赠物资的筹集
1、捐赠物资的选购,要货比三家,注意性价比,尽量做到价廉物美,努力使捐助方与受助方都满意。
2、完善财务制度,及时签订捐赠协议并办理核销手续。
(四)爱心团队的组建及组织纪律
1、可与合作企业共同组建
2、参加团队的爱心人士个人条件:积极参加爱心行动,并曾捐赠1000元以上。
3、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
(五)人员及费用:
1、参加爱心团队的个人,必须捐赠善款1000元以上(合作企业组织的人员不受此限);
2、必须认可并同意遵守相关守则,费用(食宿、旅费)自行承担;
3、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基金会指定两名理事(大型捐赠活动可增至3-4位)参加并负责具体组织工作,费用由基金会负责;
4、监事要负责活动的后勤及费用的预收、保管与结算工作,费用可以由基金会报销;
5、非指定参加的理事、副秘书长可自费参加。
三、捐赠仪式的组织及程序
1、捐赠仪式要求:简朴、隆重,不要给受助单位造成经济负担;
2、仪式上,将捐赠物资及善款,制成放大的泡沫板,在仪式上交接;
3、仪式后,要参观受助单位,走访典型贫困家庭;
4、根据当地实际,可考虑举行联欢互动,也可栽种纪念树;
5、食宿、交通费等费用由参加者本人承担(有特别规定者除外)。先预交,结算后多退少补。
四、项目后期工作
1、对于捐助过的单位和项目,要对质量、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2、捐助后一定时间,要继续跟踪、监测。
附件:“爱从深圳出发“团队守则
一 、参加爱从深圳出发爱心团队成员,必须是参加或参与本次捐赠的爱心企业家和爱心人士。
二 、参加爱心行动的合作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爱心团队。
三 、每位团队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只要参加爱心团队,都是团队一员, 都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安排。
四 、团队的宗旨是传递爱心,体现关爱。每位成员都要谦虚谨慎,尊重受助单位和受助人员,不得以施舍者自居, 一定要平等待人。
五 、要大力倡导红荔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团队的事就是大家的事,无论是集体活动还是体力劳动,都要在统一指挥下,齐心协力, 一起动手,不得事不关己,袖手旁观。
四 、在爱心活动期间, 一定要有集体观念,要随同团队统一行动。 不得像旅游一样,只顾游山玩水,观光摄影,忘了我们出发的目的。如果需要离队必须向带队人请假。
五、参加相关仪式、会议时,要严守纪律,领导讲话和有人发言 时,要尊重发言人,不要喧哗,不要在下面开小会,不要吃东西。 发言人讲完后,要鼓掌。以示尊重。
六、大家来自不同单位, 一定要讲团结,互相照顾。互相关心。 特别要关心女士和老、弱、病的团队成员。
七、在团队没有安排游览观光时,不要自行观光。尤其不得在爱 心活动进行之前和进行期间,任何人都不得就通过微信、微博等 手段,向外发送风光等旅游风情照片。
八、要尊重当地习俗,民族风俗,遵守群众纪律。
以上规定由深圳市红荔慈善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本规定经2015年3月15日深圳市红荔慈善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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